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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不是冒充安全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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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任地公布事实真相
前面文章,说得是某省一份关于《某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孙某某冒充安全生产专家从事安全生产有偿活动的通报》,通报了某位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所谓专家有关冒充安全生产专家从事安全生产有偿活动的通报。但是,有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该位所谓的专家应当确确实实地是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专家。有网友证实:一是这位专家曾被聘为2019年内蒙古东兴化工4.24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专家,临危受命,61岁冲锋陷阵,有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写给这位专家个人的感谢信;二是他的某省危险化学品专家、高级别专家组安全生产类专家证书到期日是2024年6月30日;三是在2024年春节大家举家团聚的新春佳节,66岁老人参加省厅安全督导帮扶检查五天;四是他于2024年月份参加省厅常态化督导帮扶十几天,全程不休息查重大隐患;五是2024年8月份他受该省某地区安全专班的邀请持续奔波各个区县培训五个半天。......以上信息,如果是真的话,那么这位专家就不可能是冒充的专家。    刚刚收到一个网友的信息,发的是一张某省给这位该专家的聘书,聘书是这样写的——孙某某同志:兹聘请您为(该省,省名略)省应急管理厅高级专家组安全生产类专家,聘期三年。此聘 (该省,省名略)省应急管理厅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有人不禁要问,该专家曾于2020年12月1日被省应急管理厅聘为该省高级别专家组安全生产类专家,聘期三年。不知续聘与否,包括现在的其他所有专家,或未被续聘。为何没有被续聘,就是冒充专家呢?按理说你没续聘,不代表别人不续聘,或不聘请他担任专家活动。    所以,种种信息证明,该省通报上说他是冒充专家是不对的。如果该名专家不是冒充的专家,该省在聘书上也曾承认他是“高级别”专家组安全生产类专家,那么所谓的冒充专家就是一则不实的通报,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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