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和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告,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但一些人却无视法律法规,依旧非法捕捞野生鱼类……
深夜出现的可疑车辆
2021年4月27日夜晚,是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在嘉陵江边连续蹲守的第四个晚上。几天前,民警走访时得到线索,近期有人在嘉陵江,用电击的恶劣方式偷偷捕鱼。
四川省广元市地处四川盆地北部,位于川陕甘三省交界处,也是嘉陵江的上游。嘉陵江作为长江的主要支流,在广元市辖内长260余公里,流域面积达1.4万平方公里。嘉陵江及其支流内野生鱼类资源丰富,各目科属鱼类有近180种。
开展禁捕工作以来,广元市辖内的嘉陵江及其支流水域全面实行禁捕。作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部门,四川省广元市公安机关陆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掌握到的线索,广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专案组,安排侦查员在辖区内嘉陵江边进行蹲守和巡防。
4月28日凌晨两点多,专案组民警在蹲守时发现,在嘉陵江和白龙江交汇处的河道中央,出现一个若隐若现的灯光,且这个光点还在向江对岸缓慢移动。当机立断,侦查员迅速开车追到江对面,随后他们看到,一辆没开车灯的面包车在河滩上缓缓移动。
专案组民警认为,这辆面包车的出现十分可疑,便喊车上的人员下车接受检查。但是,司机并未停车,反而掉头开始逃窜。追了大约一公里,侦查员发现了面包车,但车上却空无一人。除此之外,在江边的公路上,还有一辆被遗弃的摩托车。警方推测,这辆摩托车也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
天亮后,民警在面包车内发现橡皮艇、蓄电池、逆变器、导电杆、鱼舀子等电鱼工具。在面包车车厢内,民警还注意到一个用钢板焊接而成的水箱,里面堆满了不同种类的鱼,且大部分鱼已经死亡。
警方立即跟广元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一番清点后,工作人员认定,这批鱼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鱼类,共有8个品种,99条鱼,总重706斤。其中还有3条活鱼,工作人员在固定证据后将它们放生。
在当地的冷库,记者也见到了这批渔获物。民警表示,这些鱼体型都非常大,很多鱼都还在产卵期内。
在对面包车和摩托车的车辆信息调查后,专案组民警锁定了贾某华和王某,并很快将二人抓获。到案后,贾某华和王某对电击捕鱼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且承认早在2018年,他们就开始了非法捕鱼活动。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贾某华和王某被刑事拘留。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规定,参照当地鱼类市场价格,并按规定对野生鱼类价值上浮一定比例后,认定贾某华和王某捕捞的渔获物实际市场价值为24436.24元。此外,这次电鱼非法捕捞活动,对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失,按实际查获渔获物价值的4倍计算,应为97744.96元。
除了直接损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还认为,非法捕捞行为的间接损失,要按照不低于水生生物资源直接损失的10倍计算,故贾某华和王某电鱼非法捕捞活动,对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间接损害达977449.6元。
2021年5月31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二人批准逮捕。
顺线追踪,斩断整条黑色产业链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决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一个流域的专门法律,针对长江禁渔等重点问题,在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加大处罚力度并增加处罚方式,补齐现有法律的短板和不足,增强了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贾某华和王某此前交代,他们在捕捞之后,通常会把鱼卖到南充市阆中的一家鱼店。随后,专案组民警赶赴阆中市,将经营水产品店的吕某松、何某成等7人抓获。
根据吕某松和何某成等人提供的信息,侦查员继续突击检查了多家餐厅、会所、农家乐等场所,抓获了10多名经营野生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紧接着,民警又成功抓获了给吕某松提供野生鱼的另一渠道的多名非法捕捞人员。所有地点涉及四川省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陕西省汉中市和重庆市铜梁区等地。
通过本次专案行动,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共侦破案件1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8名,涉案野生鱼总重量48800多斤,斩断了多条涉及川陕甘渝等多省市、多地区的“捕、运、销”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
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始终零容忍
2021年,四川省广元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渔案件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涉案总金额2600余万元。同时,广元市公安机关还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多轮次联合巡查执法和重点水域大排查,查扣、销毁非法捕捞工具、渔网具400余套,拆解“三无”船只30余艘。
2022年3月2日和3月3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贾某华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公安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果?记者前往公安部进行了专访。
两会专访
记者:禁捕工作从开展以来,公安部门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林锐: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很多水生生物为长江独有,极具保护价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让长江休养生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公安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我们组织沿江15个省、市公安机关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涉渔犯罪活动发起攻势。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我们成立了举报中心,全面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紧紧盯住“捕、运、销”等关键环节,强化破案攻坚,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我们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我们始终坚持群防群治,会同农业农村部开展“百日联合走访”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发动群众共创美好家园。
记者:2021年是长江禁捕工作的第一年,公安机关取得了什么样的工作成效?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林锐: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打击整治,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万余起,沿江15个省、市非法捕捞月均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了近40%。可以说,长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禁,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打击行动抓实、抓细,深化综合整治,推动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
记者:林部长,请分享您2022年的法治心愿。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林锐:公平正义新时代,新思想、心期待。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共创长江美好家园。
长江流域禁捕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守法尽责,才能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记者 | 高国辉 李绍鹏 刘文臣 倪玮 郭震宇 李政林 杨帆编辑 | 赵言维护 | 郑俊宇主编 | 张颖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长江禁捕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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