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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众平台“争议”流程相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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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2 13: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为什么要引入“争议”流程?微信公众平台怎么定义“争议”?
微信公众平台上存在多元观点,也尊重用户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当然,相关各方难免产生冲突。因此,平台希望通过“争议页面”,让同一信息/事件中的权利主体能够公平地对话。
需要强调的是, 只有文章内容中权利主体可以进入“争议”流程,提出“声明”;同时,声明文章应当不以任何形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协议条款。
此外,“争议页面”不代表腾讯认可、同意、否认或反对任何一方的观点、立场或意见。

2.微信公众平台是否会对发布“争议”的主体进行审核?微信公众平台如何判定申请“争议”主体的身份?是否只有文章中涉及的权利主体可以进行“争议”?
平台会对发布“争议”的主体进行审核,主体须为文中的相关方。
相关方通过侵权投诉流程进入,如尚未达到侵权标准,平台会通知相关方自行提交争议说明。

3.“争议”流程是否只能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如果权利主体没有个人微信公众账号,是否可由其他平台代为提交“争议”申请并发布“声明”?
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只支持相关方使用公众号提交争议声明。

4. 我怎么样才可以发起“争议”流程?
如果你认为文章存在与自己有关的争议内容,可以向微信公众平台发起侵权投诉。平台初步核实你为文中的权利人后,将通过站内信通知你提交争议声明。

5.如果文章构成侵权事实,权利主体是否可以在不删除文章的情况下,进入“争议”流程向公众进行说明解释?
目前,相关方必须通过侵权投诉流程进入“争议”,也就是说,首先需要提交侵权投诉,在平台无法判断是否侵权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争议流程”。后续我们将视情况开放直接发起争议的功能。

6.除次数限制外,微信公众平台对“声明”的审核标准是什么?“声明”内容是否也按照《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则》进行管理?如果“声明”内出现侵权行为,如何处置?可否对“声明”进行“声明”?
声明文章应当不以任何形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协议条款。
如果声明文章出现了侵权行为,权利人同样可以向平台提交侵权投诉。
任一文章的相关方都可以对公众平台上存在争议的相关内容提交争议声明,包括争议页面中的“声明文章“。

7.用户发表的“声明”可否作为单独的文章转发给好友或朋友圈?
用户发表的“声明”可以作为单独的文章转发给好友或朋友圈。用户转发“声明”的形式与转发公众平台推文的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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