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邦 发表于 2017-4-25 10:34:11

小程序名称设置规范

小程序名称设置规范1、名称设置方法
1)小程序名称可以由中文、数字、英文。长度在4-30个字符之间,一个中文字等于2个字符;
2)公众号、小程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名称是唯一的,且属于同一主体下,可以重名;
3)不得与不同主体的公众号名称重名。



2、小程序改名方法
修改方法:请登录【微信公众平台小程序】-> 【设置】->【基本信息】->【小程序名称】->【修改】->通过管理员扫码验证后即可进入修改页面,当修改名称命中保护词的时候,需要进一步审核通过方可修改成功,名称修改成功后,原名称会立即释放。

类型个类非个人
发布前修改机会2次2次
发布后修改机会不支持修改通过微信认证修改


温馨提示:
1)同一个主体的小程序和公众号可以同名;
2)若修改名称涉嫌命中保护词的情况,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内;
3)名称修改超过二次小程序要先发布后,再去微信认证,认证过程中会有改名入口,如果小程序未发布,即使小程序去微信认证也不会有改名入口。


3、提示重名怎么办?
更换名称进行设置。如果企业商标,组织名称等名称被侵权,可通过公众平台侵权投诉流程发起投诉,取回名称使用权。(参见平台投诉指引请“点击这里”)

4、同一个主体的小程序和公众号可以同名
如果你的公众号、小程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名称是唯一的,且属于同一主体下,那么它们可以同名了。
例如:公司A拥有公众号【微信公开课】,同时可申请小程序【微信公开课】,反过来也成立。

5、同一主体下存在多个重名公众号,可以同名
由于历史原因,你可能在早期申请了多个重名公众号,那么你的小程序依旧能申请使用这个名称。
例如:公司A早期申请了多个公众号【微信公开课】(第一个)、【微信公开课】(第二个)、【微信公开课】(第三个),仍可申请小程序【微信公开课】。

6、不同主体重名公众号,不能同名
要是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你和其他一个或多个主体使用相同的公众号名称(由于微信公众平台早期允许),那么这个名称在小程序内就不能被使用。
例如:个人A和公司B同时拥有公众号【张三】,则【张三】的名称在小程序内不可被申请使用。

7、同主体下,名称后缀“+”仍然可用
公众号和小程序名称均不与其他重复的情况下,可支持同主体申请名称添加“+”后缀,这一点对公众号和小程序都适用。
例如:公众号【微信公开课】的主体,支持申请【微信公开课+】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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