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公约组织(ZMTO)加入办法
自媒体公约组织(ZMTO)成立后,因为将在成员版权维护、公众号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不少关心自身公众号成长的自媒体运营者也希望早日加入。日前,该组织的加入办法已经正式公布。ZMTO的加入特色在于强调了“推荐人”的功能,在赋予了首批加入成员推荐其他自媒体加入的权益后,也将一些联系、组织、沟通工作交给了推荐人。这样,作为一个公益性组织,既可以激发大家积极发掘优秀自媒体、壮大正规运营自媒体队伍的动力,也可以将管理工作大量分担到社交渠道,进行互联网时代的社区运维尝试。
山寨发布会作为ZMTO的发起者,同样可以推荐自媒体加入ZMTO。如果有符合加入条件的自媒体,欢迎联系我们推荐。文末附有ZMTO的首批签署成员,如果您正在运营自媒体,也可以找您熟悉的公众号争取推荐。
自媒体公约组织加入办法
1、 无条件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同并准守《自媒体公约》,并愿意为维护《自媒体公约》所规定运营原则、组织原则和共同行动原则付诸于实际行动。
2、 拟加入者,须以被邀请的方式,由已有的成员提交邀请申请,经过成员管理委员会审批获准之后加入。
3、 邀请成员,需要对被邀请加入成员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确保被邀请者能够以恪守本办法第一条。b、协助公约组织的组织部门,承担通知被邀请者参加公约组织例行会议、活动、讨论等。c、协助公约组织的传播部门,将组织最新信息传递到被邀请者处。d、在其邀请的成员领域内,协助公约组织的其他事宜。
4、 被邀请成员,在审批通过之后,需积极配合邀请者完成第3条包含的所有工作项目。
《自媒体公约》组织成员资质认定原则:
1、 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未被微信用户投诉过
2、 媒体属性为主要特征的微信公众号(资讯号)的主要运营者
3、 持续稳定运营3个月以上
4、 获得投票通过后,在公示期内没有重大异议
《自媒体公约》成员管理委员会成员原则
1、 自媒体公约组织发起人
2、 自媒体公约组织理事
3、 由组织特邀的顾问
附:《自媒体公约》全文
自媒体公约我们认为,如下真理在互联网时代不言自明:每个人均应拥有自己发表信息的权利和渠道,并由此获得独特的品牌。为保障这一权利的正当、安全行使,我们发起下述自媒体公约。
一、内容原则
1、自媒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合规发布内容。自媒体不得包含下述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自媒体应尊重版权,转载、大幅摘抄他人文档应获得明确许可,未经许可转载的,应视情节采取删除文稿、公开道歉直至承担法律责任等措施。
3、自媒体成员应团结一致,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运营原则下,共同获取采访、交流、学习等各类内容,获取个人提高的机会。
二 运营原则
4、自媒体应采取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其他用户的方式进行运营推广,不得采用诱骗、误导、利用程序BUG等方式吸引用户关注、影响他人使用体验。
三 组织原则
5、认同公约的自媒体运营者,可以依据公约成立自媒体人的联合机构,选举相关负责人,进行公约落实、权利维护和义务监督等职责。该机构的职责与运行方式,以及加入公约的自媒体成员之权利与义务,由本公约指导下的《自媒体公约章程》另行约定。
四 共同行动原则
6、认同公约的自媒体有权利将自身对平台的意见、建议汇集起来,通过上述机构向平台提供方提交,并及时获得相关反馈。
7、认同公约的自媒体,可以通过上述机构进行申诉、维权、交流沟通等活动,以及时维护个人权益,获取平台发展的最新资讯。
8、本公约的解释权在全体大会闭会期间,由上述常务机构执行;本公约内容和组织章程的修订,需经常务机构讨论并报请全体大会讨论,获得简单多数同意后予以通过。
附:公约组织介绍
6月16日,“自媒体公约组织”在北京宣布成立,由微信公共账号山寨发布会创始人阳淼、WeMedia自媒体联盟创始人青龙老贼、野马财经新媒体联盟创始人李晓晔、“小道消息”运营者冯大辉、资深财经媒体人,微信公共账号“筱瞧来了”运营者谢筱萍、商业管理知识性社区“经理人分享”创始人许扬帆六人共同发起,吸引来自互联网、金融、法律等多个领域的40余家自媒体参加,会上发布了《自媒体公约》宣言,对自媒体的诸多行为做出规范。目前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会上通过投票选举出著名自媒体人阳淼当选第一届轮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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